11月25日是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也被称为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当天,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联合发布5件反家庭暴力犯罪典型案例。此次发布的案例,罪名涉及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虐待罪等较为典型的家庭暴力犯罪;犯罪对象既包括家庭成员,也包括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员;类型除了最为常见的“打老婆”“打孩子”外,还包括家暴引发的杀人犯罪以及因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被追究刑事责任等。
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体现了人民法院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于实施家庭暴力手段残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因酗酒、吸毒、赌博等恶习而实施家庭暴力等情节恶劣的犯罪分子,坚决依法从严惩处,此次发布的“被告人谢某宇故意杀人案”即属罪行极其严重,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并核准死刑。同时,对因长期遭受家庭暴力,身心严重受损,不堪忍受愤而伤害、杀害施暴者的,综合考虑案件起因、行为性质、被害人过错等因素,依法从宽处理,此次发布的“被告人赵某梅故意杀人案”中,人民法院依法认定其故意杀人“情节较轻”,予以从宽处罚。
据介绍,此次发布的“被告人梁某伟故意伤害案”中,受害者主动报警并积极向当地妇联组织寻求帮助,运用法律武器,依托妇联等社会力量,及时摆脱家庭暴力。最高法希望此案能够起到示范作用,鼓励更多的受害者勇敢地对家庭暴力说“不”。此次发布的“被告人赵某梅故意杀人案”旨在从另一角度提醒家庭暴力受害者,一定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决不能以犯罪来制止犯罪,否则不但会使自己身陷囹圄,还会使子女、家庭陷入困境。
此外,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还体现了人民法院坚决捍卫人身安全保护令司法权威。自2016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创设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以来,最高法出台司法解释明确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的证明标准、裁判规则等,并会同全国妇联等单位发布《关于加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人身安全保护令签发率逐年提升,为预防家庭暴力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但实践中仍有一些施暴者不能正确认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司法裁判性质,无视甚至公然违反,严重影响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实施效果,损害司法权威。此次发布的“被告人王某辉拒不执行裁定案”,是一起施暴者因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典型案例,释放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绝非一纸空文,无视禁令必被严惩的强烈信号。(记者张昊)